澄迈这名男子为免费吸毒 替毒贩跑腿送“货”结果……

2020-03-20 16:54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唐伟杰 通讯员 王思予)不是为了牟取金钱利益,只是因为可以“分享”到免费的毒品吸食,冒险为朋友跑腿送“货”,结果“送”来牢狱之灾。

2019年5月31日,购毒者蔡某史与毒贩李某维约定将在澄迈县中兴镇某村附近的公路上交易1包价值人民币200元的毒品海洛因,随后李某维打电话联系被告人王某亮,以免费赠送毒品海洛吸食为报酬让其代“送”1包毒品海洛因到约定地点给蔡某史,并代收款200元人民币,交易后王某亮将该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给李某维。

同日,民警将蔡某史抓获,并扣押到1包毒品可疑物。同年6月,民警将王某亮抓获,并扣押到手机1部。经检验,被扣押的1包毒品可疑物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0.03克。

澄迈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亮贩卖少量毒品海洛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澄迈县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亮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察官提醒

毒品危害乃公敌,意识坚定牢树立,大家谨慎多注意,发现情况要分析,不去劝说不声张,交给警方来处理,禁毒工作责任大,扫除罪犯要彻底。莫将“我以为”变成“我后悔”,愿大家携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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