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 徐明锋)在管理新华果副集贸市场过程中,在该市场已签章附议“菜篮子”保供稳价从我做起倡议书,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并且享受政府发放的工作费用补贴情况下,未履行价格承诺。4月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了解到,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1月3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查处海口市南沙路新华果副集贸市场BD08号猪肉摊位销售猪肉未明码标价案件时,发现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在管理新华果副集贸市场过程中,在新华果副集贸市场作为附议单位已签章“菜篮子”保供稳价从我做起倡议书,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的情况下,未履行价格承诺。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介绍,1月31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新华果副集贸市场BD08号猪肉摊位经营者王世仁在销售猪肉、猪骨、猪内脏等商品未明码标价。2019年12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保供稳价猪肉价格补贴实施文案的通知》,对在参与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保供稳价倡议活动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内销售给市民的合格猪肉每头补贴 200元/头(100元/半头),由区商务局依据审核情况拨付补贴给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由各市场负责发放给各猪肉摊主;对参与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保供稳价倡议活动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工作费用进行补贴,按每个市场每天补贴 200元/天。2020年1月8日,新华果副集贸市场作为附议单位在“菜篮子”保供稳价从我做起倡议书上签章并提交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在管理新华果副集贸市场过程中,未履行价格承诺。
商报记者注意到,2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向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日,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提出“我司不是适格的处罚对象,贵局拟适用《价格法》处罚我公司是不恰当”和“恳请贵局对我司免于处罚”陈述申辩。经复核,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对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依法不予以采纳陈述申辩意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1月31日新华果副集贸市场BD08号猪肉摊位经营者在销售猪肉时没有明码标价。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在管理新华果副集贸市场过程中,在该市场已签章附议“菜篮子”保供稳价从我做起倡议书,承诺保证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并且享受政府发放的工作费用补贴情况下,未履行价格承诺。
2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对海口得顺经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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