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27.5倍,万宁一商行被罚没款3110元

2020-09-18 13:46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9月1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销售的干黄花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27.5倍。该商行因销售不合格干黄花菜,被罚没款3110元。

据介绍,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的干黄花菜,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验结果为5.50g/kg,标准值是≤0.2g/kg,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最大限量值为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干制蔬菜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位于万宁市万城镇文明南路横二街商品房,已查明,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干黄花菜10公斤,已销售5公斤,在监管部门抽样不久后将库存剩余的5公斤下架退回上级供应商。

此外,因该批次产品销售时间距离发现问题时间较久,产品已被使用,召回数量为零。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购进该批干黄花菜未完全履行索证索票制度,经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排查,不合格干黄花菜问题可能出现在生产加工环节。

商报记者注意到,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万宁万城小符副食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元、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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