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寒冷的冬季,部分市民喜欢小酌几杯“取暖”,但总有部分人心存侥幸称“警察不会天天查酒驾的!”“我走小路,交警应该不知道这里!”“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
近日,省交警总队公布一批酒驾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各位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胆大男子醉驾上高速
2020年11月20日,昌江高速交警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在执勤卡点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内酒气相当浓重,经呼气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96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进行抽血检测后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了解,王某中午在家喝了大量自酿米酒,随后开车由儋州上高速进入昌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将面临法律严惩。
醉驾司机闯进卡口被抓
近日,定安交警在某路段设卡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号牌的摩托车直接开进了民警设立的卡口处,交警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乘人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且摩托车驾驶员程某吉拒不配合警方执法。交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经呼气检测,程某吉体内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在将其带往定安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
目前,程某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拟将此案立为危险驾驶案侦查。
的哥因“隔夜酒”被罚
2020年11月29日凌晨2时,三亚飞鹭交警铁骑队员在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例行对过往的车辆进行酒精检测,当对一辆出租车驾驶人进行呼气检测后,测出驾驶人冯某东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在核查过程中,冯某东表示因为前一天没工作,所以就喝了点酒,本以为隔夜了酒应该会消散,万万没想到还残留在体内被检测出来。
最终,三亚交警依法对冯某东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公安厅于2020年9月5日启动了整治酒驾醉驾“百日行动”,成效尤为显著。截至11月30日,全省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6280起,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和因酒驾醉驾肇事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50%以上。
海南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并请和酒驾说“不”!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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