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方便时回个信息,打扰了,我是李某甲”“看到信息回个,我是童某某”,一男子冒充当地市委书记向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发送短信,要求帮忙订房及安排游玩。近日,该案法律文书在网上公布,男子马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已于2020年11月3日被三亚市公安局逮捕。
多次因诈骗罪被判刑
根据中国检察网公布的《马某招摇撞骗案起诉书》显示,马某,男,1987年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004年11月,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2007年8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杭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2009年12月4日刑满释放;2013年5月22日,因犯盗窃罪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同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2015年8月25日,因犯诈骗罪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2018年1月5日刑满释放;2018年8月15日,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20年4月1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20年9月26日被三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1月2日,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批准,于次日被三亚市公安局逮捕。
冒充当地市委书记行骗
2020年5月16日,犯罪嫌疑人马超通过网络搜索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信息,使用手机号“1890363****”冒充绥芬河市原市委书记李某甲向上述工作人员发送信息“方便时回个信息 打扰了 我是李某甲”。绥芬河市某机关工作人员张某某收到信息后回复,马超继续冒充李某甲要求张某某介绍旅行社人员帮忙在杭州市订房,并经张某某介绍添加了某旅行社工作人员崔某某微信。马超在微信中要求崔某某为其支付房费3520元,后张某某等人心生怀疑没有支付上述费用。
2020年9月23日,马超通过网络搜索海南省三亚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然后使用“1304532****”手机号冒充三亚市时任市委书记童某某向上述工作人员发送信息“看到信息回个 我是童某某”。三亚市某机关工作人员李某乙收到上述信息后向马超回复,马超继续冒充童某某要求李某乙联系三亚市某机关工作人员叶某某安排几名客人过来三亚游玩。李某乙怀疑对方身份后报警,警方安排侦查人员以叶某某和旅行社经理的名义通过微信与马超联系。马超在微信中要求为其支付酒店房费以及提供游艇,导游服务。因侦查人员要求马超提供酒店住房信息,马超觉得对方警惕性太高,便将对方微信删除。
2020年9月26日10时许,马超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路**居民楼内被民警抓获,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认为,马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马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苏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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