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我!6月1日起,海南社保申报和缴费时间调整

2021-05-21 17:28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王凤)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21日从海南省社保中心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及时掌握数据流向,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社保申报核定、征集和缴费等环节时间进一步明确,提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要重点关注。

一、参保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时间

(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渠道完成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于每月25日前,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平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或自助机等渠道完成申报手续。

(三)本年度补缴业务应于每月22日前,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渠道完成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二、社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传递数据时间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缴费核定数据每月17日前向税务部门发送完毕。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核定数据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发送完毕。

(三)本年度补缴业务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发送完毕。

(四)历年补缴业务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发送完毕。

三、缴费人办理缴费时间

已征费款要完成对账及缴入国库等规定程序,为避免缴费人临近月末办理缴费导致费款在途影响当月及时记录待遇,现适当调整缴费时间。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每月27日前通过各类线上及线下缴费渠道缴纳社保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一是个人查缴方式。缴费人原则上应于每月27日前缴纳当月费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7日前可缴纳当季度费款。二是批扣方式。已签订有效批扣协议的缴费人,税务部门于每月17、20、23、26日从缴费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扣款,请缴费人提前存足费款,避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享受。

四、相关说明

(一)数据查询。由于信息系统数据量较大等原因,社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传输核定数据的在途时间有可能为1-3日,若缴费人“查询不到应缴费信息”,请耐心等待,若超出合理时间仍查询不到,请缴费人先向经办机构核实“数据是否已向税务部门发送”,经核实确认发送后,联系税务部门做好数据查找工作。

(二)缴费渠道。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3号)。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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