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电子化、科目二减项……海口6月1日起将实施这些便民措施

2021-05-31 18:15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 通讯员 林馨 陈世清)5月3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部署,自2021年6月1日起,海口公安交警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逐步提升交管业务创新管理、高效服务能力。

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此次推行的机动车电子驾驶证仅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此前海口市已推出驾驶证电子化便民措施,驾驶人可通过“椰城警民通”、“椰城市民云”、“椰城交警”、支付宝等渠道申领电子驾驶证。下一步,将推行按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网上申领电子驾驶证业务。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规定,除海口市中心城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具体限行车型、时间如下:

(1)小型货车:每日 7:00至 9:00, 16:30至 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中型(含)以上货车:每日 7:00至 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货车确需在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申请办理通行证。自6月1日起,除保留线下办理途径外,海口公安交警将进一步简化申办手续,开通网上申办业务,可通过“交管12123”App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近年来,海口公安交警已在全市187条道路划设道路内临时停车位14958个。下一步,将进一步推行夜间归泊停车改革措施,有效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二、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

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三、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须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这项措施目前在其他城市试点,海口市将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推进实施。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须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须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此项措施将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推进实施。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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