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斤少两,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

2021-06-08 20:59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6月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了解到,因缺斤少两,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被处食用油货值金额3倍罚款。

据介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尢鸿庄10L装“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10L/桶,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8日,生产厂家: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3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26号的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的销售和出货台账,发现该规格批次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共生产18桶,现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召回3桶,随即对3桶油进行抽检。经检验,净含量标注不合格。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该规格批次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共生产18桶,以60元/桶的价格销售给终端客户,销售货值金额共计108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小于其标注的净含量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其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销售定量包装食用油的净含量不合格的商品。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处该批食用油货值金额3倍罚款,即324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曾   琪】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