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张庆龙 通讯员 鸿鹄)9月13日,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经过临高法院强制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实现了公平正义。
严某强承包坐落于临高县南宝镇南宝村委会昆殿村美南坡10.79亩经济林地使用权,承包期从2010年6月29日至2039年7月31日止,共30年。2019年3、4月间某一天,严某扬突然在严某强承包的林地上挖土开行种上作物,侵占林地0.86亩。事件发生后,严某强到村委会、镇政府多次反映,协调未果,遂一纸诉状将严某扬诉至临高法院。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严某扬侵权事实成立,排除妨碍,依法判决自行清理地上作物,将土地归还给严某强。
终审判决之后,严某强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多文法庭依法向严某扬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行清理该地上作物,将土地归还给严某强,并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但严某扬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
晨曦初露,多文法庭联合法警大队,赶往执行现场,现场烈日当空、艳阳高照。法警拉起警戒线,执行干警配合着伐木工人在现场清理作业。随着一声声油锯的轰鸣声,被侵占的林地逐渐回到严某强的怀抱,这起排除妨害纠纷至此结案。
临高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用足执行手段,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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