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史若木)9月30日,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草案》通过海南人大网(http://www.hainanpc.net)全文向社会公布,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草案》适应海南自由贸港建设的需要。此次征收征用立法,要求对标新加坡、香港等国际自由贸易港,从“公共利益认定、实施程序、补偿标准以及支付时间”四个方面对征收征用活动进行规范,以完善产权保护,进一步稳定境内外投资者信心。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定,推进征收、征用制度与国际接轨。《草案》对标新加坡、香港等自贸港,明确了征收征用的目的和原则,规定了征收的扩展、征用条件与限制、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和迟延履行利息等。
二是总结本省成熟做法,提升制度层级。将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的多元化保障方式等我省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的成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三是吸收内地先进经验,解决海南城市更新中的实际问题。规定对城市更新中旧住宅区拆除重建项目,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占比均不低于90%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这是借鉴了香港自贸港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的做法以及深圳城市更新的规定,对海南推进城市更新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填补了征用与补偿立法上的空白。条例对征用的具体程序和补偿标准作出详细规定,使程序正当、公平合理及时补偿原则得以落实。
五是加强了对外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条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不动产、动产原则上不实行征收或征用,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外国投资者的不动产、动产实行征收或征用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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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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