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买房朝向“南变北”,购房者遭“连环套”? 商报记者调查牵出更多蹊跷

2021-10-28 18:49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李莎 摄影报道)10月27日,路女士向国际旅游岛商报反映称,自己去年底在三亚全款购买了美丽之冠D栋一套33平方米的产权式酒店房源,而在签预售协议时她却发现房子的朝向由看房时所看的朝南变为了朝北,而后续沟通中,德佑旅居案场负责人告诉她,开发商认为,路女士现在要是调换朝南户型需得支付近20万元款项才行。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中介存在包销炒房赚巨额差价和诱导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岛外居民违规购房行为。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市场科表示,外地人在三亚购买产权式酒店的政策条件和住宅销售一样,也是限购的,因此路女士并不具备三亚购房资格,发现将严肃查处。

购房者怀疑被中介连环套 看房时朝南交款后朝北

10月27日上午,在三亚美丽之冠的售楼营销处,路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2月5日,我跟家人在三亚游玩,途经德佑旅居大东海店时,在店门前德佑员工杨某有向我们推销房子。随后,我们去看了美丽之冠D栋的房子,在营销中心,案场置业顾问方某接待并介绍说,正好有一套符合我所要求的房,已经装修好了,前面看白鹭公园没有阻挡视线,公园不会改建楼,于是带领我和我的家人以及杨某有共3人看了符合我们要求的朝南、抬头没有阻挡视线33平方米的房子,随后交付了5万元订金。”

据路女士介绍,向中介再三确认D-1103房是南向,能看白鹭公园,得到肯定答复后,12月6日,她和爱人陈先生便与三亚华创七星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三亚美丽之冠产权式酒店认购书》并一次性交付了房屋全款79.4226万元。

路女士说:“然而今年8月26日,我收到美丽之冠新来的负责人王某群邮寄的预售合同,签字前我向他确认D-1103朝向,他说D-1103是朝北,于是我又给杨某有打电话核实房的朝向,他告诉我说D-1103是正南房,并且有录音为证”。

路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确实想买这里的房子。在多次沟通后,七星房地产公司同意更换为相同面积33平的1108号南向房,但需要补交190416.40元才行。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海韵路的德佑旅居大东海店,该店负责人张某表示,杨某有当时确有带路女士去看房,算的是一个南向一个北向,北向的价格低点,南向的价格贵,路女士想用北向的价格买南向的,这是不可能的,南向北向的价格肯定不一样。

路女士称,此事她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销售称当时有南北朝向选择 购房者因价格问题选择朝北

当天下午,美丽之冠售楼的德佑旅居案场置业顾问方某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路女士前言不对后语,说的看房当天就决定买房这个事情,实际情况是她当天看了两次房没买,次日早上又过去交了定金,后面才补齐全款,前前后后来了好几次。

方某说:“我们带她看的楼层是11楼到19楼,样板间在19楼1911号房,房号写着的,她自己也看过几次的,这个改变不了,她买的1103,和1911是两个楼层,不同的房号,不同的朝向,一个南一个北。她当时说钱不够,后来选的是北边。再后来因为当时D栋楼属于施工状态,我们不可能带着客户爬楼梯,万一出事我们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没有带她看实体。当时我们也给她提供了整个楼的平面图,样板间那层包括实际买的那层。”

进驻美丽之冠售楼的德佑旅居案场负责人周某对此说:“我们是德佑代理公司,之前跟路女士沟通过调房问题,后期开发商帮她调了,但是要补差价,大概接近20万的差价。

周某认为,认购协议是路女士自己签的,认购协议上只是房号,户型图,平面图都给她看过,不可能不告诉她是朝北的,任何一个置业顾问在买房时都会告诉房子朝北还是朝南,这是最基础的一个问题,置业顾问不会给她弄错的。

购房者付款过程疑窦重重 实为炒房赚差价逃避处罚

据路女士回忆说,去年12月6日,在她们付完全款后,德佑旅居案场工作人员方先生还让他们签署了一份《代付款声明》,写明代替朱某洪以65.2758万元的价格向七星房地产公司支付美丽之冠项目D-1103房房款,当时她以为这是开发商的例行操作,所以也没有产生怀疑。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朱某洪,朱某洪对此表示,路女士所买的D-1103的房子是她的,并称她是德佑的人,卖房子时与路女士签了协议,并且房子都是德佑的。当记者问及房子是在德佑名下还是她个人名下时她表示,D-1103的房子在德佑名下,至于代付房款一事,她表示公司是她的。至于为何会以她的名义签署《代付款声明》,她不作回答只是多次反问道:“那你觉得要怎么写?”之后她告诉记者,具体有什么疑问可去就近的德佑门店咨询此事,门店员工都知道的。在记者问D-1103套房屋有无在住建局备案,备案人是德佑还是朱某洪,还是三亚华创七星房地产公司时,她避而不答,只是回复:“怎么可能呢。”

记者再次对代付款一事提出疑问时,她则问记者有什么企图并称如果路女士觉得被骗可走法律途径维权。她告诉记者,经手不是她本人,得问一下再回复。

记者工商信息查询朱某洪发现,她任职于三亚伟鹤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三亚成立,为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无固定营业期限。

据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一般这种操作都是将所销售的房子包给一家中介公司,然后用员工的名字签个“代付款协议”,从业务员手中将购房款收上去,交易貌似与公司没关系,最多就查到个人身上。从包房销售的操作来看就是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而政府目前有明确规定和处罚规定,所以他们用这种方式逃避法律法规的监管,其目的就是为投诉而设,规避非法经营的风险。

该人士表示,按照路女士所说经过,应该和上述操作一样,需要监管部门去查处,才能水落石出,这中间差价甚至达到三成,所以有些人就会铤而走险。

所购项目投诉频频 无购房资格买房风险大

记者查询三亚市政府服务热线发现,有不少群众反映三亚市吉阳区美丽之冠大树公馆小区开发商违规出售房屋以及未交房问题。10月20日,一名投诉人称其去年6月购买了D-1903房,缴纳了20万元,当时开发商表示其是可以正常购房的,但是事后其发现其是不符合购房资格,故开发商是欺骗其购买房产,违规出售房屋,望职能局针对开发商违规售房行为进行处罚,并给其反馈处罚结果。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来信人未如约向该局提供相关资料,该局暂不作处理,如有异议,另行来信,并提供相关资料。其表示住建局已联系其让其上传材料,其10月12日已经递交,其在三亚可以再次前往现场递交,望再次核实处理。

10月10日,一市民微信自主上报反映:三亚市吉阳区恒大美丽之冠G栋一直不能交房,已经逾期三年不能交房不合理,请协调交房时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称:经核,该项目尚未完成综合验收,暂不具备交房条件。

10月9日,市民投诉称,其于2020年10月购买吉阳区凤凰路美丽之冠D栋10楼13房,合同告知2021年5月份交房,至今未交房,咨询开发商也是未告知具体交房时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开发企业反馈称,项目正在竣工验收,暂无具体交房时间。

10月28日,记者在三亚市住建局官网查到有关产权式酒店销售事宜,可直接拨打0898-38230673咨询或到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610现场咨询。记者拨通电话后,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市场科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外地人在三亚购买产权式酒店的政策条件和住宅销售一样,也是限购的。项目方可以卖房,但是得有符合购房资格的人才可以,他建议没有购房资格最好不要签订认购协议。

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三住建〔2019〕146号《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明确,岛外居民先登记买房,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再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五年)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此类行为意图规避海南省三亚市相关调控政策,严重扰乱了三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且存在较大社会和经济风险。若发现此类方式销售的,该局将予以严肃查处。如涉事企业和个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该局将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列入三亚市诚信体系“黑名单”。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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