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同心家园11期160户业主揪心!按揭被拒,何时住上“安心房”?

2021-12-16 20:15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莎 摄影报道)12月16日,三亚同心家园11期多位业主向国际旅游岛商报反映称,他们以每平方米3185元的价格购买了三亚经济适用房,交了30%的首付款,办理按揭手续时被银行拒贷,日前,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业主10日内逾期未支付剩余房款,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据了解,遇到此难题的有上百户业主。对此,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陈主任表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征信不通过,导致银行拒贷,考虑到业主筹钱困难,剩余款项延期至本月底付清。

申请到经济适用房

当日上午,三亚市民李先生回忆称,因家庭困难,他申请了经济适用房。2010年通过申请,2018年1月30日晚通过公开摇号,幸运中签三亚同心家园11期3栋1211号71.12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据李先生介绍:“71.12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3185元,房款共226517.20元,2019年,好不容易凑够了30%的首付款68517.20元,通过中国银行账号交了首付,2019年7月15日与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签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当时约定,剩余的158000元可以通过兴业银行按揭贷款付清。”

“2021年8月交房,11月去领钥匙时,物业要求签署一份承诺书,让我们手抄下来,并且签名、按手印。”李先生向记者说。

这份承诺明确,2019年7月15日,李先生已签订同心家园11期3栋1211号购房合同,因个人选择(公积金/商业贷款)(李先生在商业贷款上打了勾),首付68517.2元,剩余房款158000元,现因贷款流程未放款,住房保障管理提前给予交付房屋,后期如有贷款未通过,则自愿配合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完成交付房款,后期不愿配合房款补清者,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上百位业主被拒贷

李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8月1日,兴业银行通知提交征信、账单流水等材料,我都提交了,之后一直没有消息,一直到今年10月份,银行打电话通知把提交的材料拿回去,并告知贷款手续未通过。”

据李先生介绍,当初去交材料时,跟兴业银行对接过,因为他没有工作,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美容院,美容院有营业执照,合法合规,当初银行说可以贷款。没想到从2020年8月拖到2021年10月,一年多后,银行才告知贷款手续未通过。

李先生很是疑惑:“我是个体户,有账单流水,也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我有能力偿还每个月的贷款,为什么银行不给办理贷款?”

李先生表示,目前,已有上百位业主被拒贷。

10日内未付清余款将解除购房合同

另一业主郭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李先生一样,等了10多年才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之前兴业银行答应可以办理贷款,交了30%的首付款后,就等银行审批相关材料,没想到,银行告知不能贷款,剩下的房款要全部付清。她实在拿不出来10多万元余款,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助协调。

据了解,12月9日,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中签的按揭业主,未通过贷款审批的,根据经济适用房住房合同第五条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贷款审批的,买受人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付清剩余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买受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并通知12月20日前支付剩余房款,逾期未支付该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相关部门同意余款延期至月底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时,该中心门口已聚集不少业主。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陈主任告诉记者:“小区共1320户住户,出现拒贷情况的有160户,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他们因为个人原因办不了,征信通不过,或者个人偿还能力低被银行拒贷。为了考虑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前期先交房给他们住。因为只交了首付,如果贷不了款,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只好通知业主付清余款。”

陈主任说:“正常程序是付清房款开发商才交房,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就发文给业主让他们交钱。先给他们一个合理期限,如果办不了贷款就只能一次性付完余款。按照规定,12月20日前要付清余款,考虑到中签户的困难,剩余款项可以延期至12月31日付清。”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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