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快上报年度自查报告!

2021-12-23 19:54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2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海口市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许可有效期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批发和零售)开展2021年度质量管理自查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海口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自查,认真梳理本企业的符合情况及存在缺陷,根据自查情况逐项填写《海口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逾期不上报年度自查报告的企业进行处理,并加大此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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