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内容!《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2-01-13 12:09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杜相仪 陈王凤 摄影报道)1月13日11时,《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据了解,《暂行办法》的出台,建立健全海南省竞赛管理机制,建立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全省技能竞赛为龙头、以各行业部门和市县技能竞赛为主体,省内竞赛与国家竞赛、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商报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暂行办法》共8章50条,共有5大主要内容:一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实行备案发布制度;三是实行严格竞赛管理;四是实施竞赛激励机制;五是对竞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有了明确规定。

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方面,参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海南把职业技能竞赛按层次分为省级、市(县)级两级竞赛。按类别分为省级一类、省级二类,并与国家级一类、二类竞赛相对应。市(县)级举办的竞赛不分类。同时,明确了各级各类竞赛的主办单位,也就是明确了各层级赛事的主办权、管理权限和职责任务,确保各赛务事项的管理规范有序。

在实行备案发布制度方面,竞赛备案有利于统筹规范管理。竞赛的主办单位在举办竞赛前应提出办赛申请,进行登记备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符合规定的竞赛项目,纳入年度竞赛计划,集中向社会公布。对各级各类竞赛备案权限、备案程序进行了明确,对备案需要提交的备案材料提出具体要求。

在实行严格竞赛管理方面,第一,严格规定竞赛的举办周期;第二,严格规定裁判员资质和裁判职责;第三,突出职业技能实际操作。

在实施竞赛激励机制方面,海南贯彻落实国家举办技能大赛的奖励措施,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制定了具体的竞赛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和奖项。同时建立了长效的竞赛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竞赛经费的筹集渠道和使用管理。

在对竞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有明确规定方面,对主办单位、参赛选手、竞赛指导教师、专家、领队、裁判、监督仲裁等相关工作人员发生不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或以竞赛名义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的现象,提出禁赛乃至依法依规移交司法部门等处理意见。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琳表示,《暂行办法》印发后,将推动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必将更加有效地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的作用,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曾   琪】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