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1月2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条规定,将海口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据了解,本批共新增4处电子警察,并于2022年1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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