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部门联合印发方案!精准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

2022-03-24 14:39 椰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3月24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准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进一步净化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推动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排查、精准锁定

《方案》明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工作职责,指出要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推动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排查、精准锁定,实现非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着力提升我省道路客运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资料图

同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完成时限,按要求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治理格局。

根据《方案》,从2022年4月开始,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排查治理,由海南省道路运输局调取港口码头客运车辆进出岛信息启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推送给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前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核查和处罚情况报送省道路运输局。

形成外省、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

《方案》要求,通过采集数据、比对排查、核查处罚3步骤精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

采集数据。省道路运输局对接海南省交通运输路网监测和应急指挥保障中心、省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相关平台筛选采集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码头客运车辆进出岛信息和7座及以上本省籍非营运(含“营转非”)车辆基础信息,分别建立“外省籍客运车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本省籍客运车辆基础信息数据库”。

比对排查。对外省籍车辆,(以进出岛次数计算)每月进出岛往返超过3次(含3次)或者(以进岛日期计算)超过3日(不含3日)未出岛的列入“外省籍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暂按此标准筛选,具体执行中按实际情况调整),由省道路运输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推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相关卡口信息(如:高速公路卡口、景点景区卡口等)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外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对本省籍车辆,以车牌号为基本要素,与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客车数据进行比对,排除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客车后,形成“本省籍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数据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推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强对7至9座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排除使用性质为营运性的客车后形成“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同时,省道路运输局及时将“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推送至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信息,逐一核实客车所属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和营运资质,对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筛选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并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核查处罚。省道路运输局将“外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抄送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并及时将外省籍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及查处情况抄告车籍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清单加强核查治理,精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定期将情况报送省道路运输局及同级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

加大对疑似非法营运客车的精准拦截检查力度

《方案》还要求,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协调和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利用信息化手段联合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小组,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严管严查非法营运车辆。根据已经建立的“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动态跟踪非法营运可能出现的路段、时段,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公安部门要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对疑似非法营运客车的精准拦截检查力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的,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依法严格执法。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和企业,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加强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跨区域异地运营监管

《方案》强调,加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监管。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借助科技手段,加强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跨区域异地运营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动态监控异常客车的监管。协调同级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汇总比对高速公路卡口客车通行数据和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客车上线数据,对于有高速公路通行记录、但动态监控不在线的,要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纳入“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实施重点跟踪和重点监管。

二是强化未经备案经营客运包车的监管。协调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梳理汇总跨区域运营的客车,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和高速公路卡口客车通行数据进行查询比对,对没有办理包车牌、动态监控不在线、实际运营省份未通过包车牌备案、营运线路两端长期都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要纳入“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定期通报共享有关信息,并会同实际运营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联合监管。

加大非法违规运营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方案》还强调,推动形成协同共治工作格局。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将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车籍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其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转售给具备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或依法报废注销。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县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及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的视频播放设备或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大力宣传非法违规运营的危害性,加大非法违规运营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社会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

三是完善监督举报处理机制。优化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功能,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客车营运资质和包车牌等信息。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完善12328交通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关于交通运输服务投诉处理流程,接到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举报线索,迅速采取行动,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行为。省道路运输局设立专项打击非法营运举报投诉电话:0898-66201655。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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