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省住建厅就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水平,向全省各市县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水平的通知》。
通知指出,凡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建筑工人应全部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监管,严格按照《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等规定执行。在加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到岗履职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监管。
通知要求,项目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有多个过人通道的,必须在每个通道安装考勤及门禁设备。实行门禁与考勤联动,建筑工人应严格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进入施工现场,未实施考勤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大中型工地(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划分标准执行)应在门禁处配备保安等专职人员,对工人考勤进行管理监督。对无特殊原因未实施封闭的工地,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进行处罚,且视同未落实实名制管理,依法予以处理。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园区辖区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勤率不达标且排名后20%的项目,以及施工合同额2500万及以上,每月工人日均考勤人数排名在所有该类规模项目后10%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将其列入必检范围,且应在次月完成检查。对于施工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应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查。对于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属于中央企业、建筑集团下属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推送其总部、并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内外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甲级资质监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其他外省入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抄送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通知强调,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使用人员照片、视频考勤、异地考勤、篡改数据考勤,以及擅自关停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等行为。一经查实,考勤记录无效,视同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对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严重失信行为对外公布,予以惩戒。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杨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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