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警方通告!这28人,请立即回国!

2022-09-27 18:42 海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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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唐伟杰)9月27日,澄迈县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督促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澄迈籍人员回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以来澄迈县多次督促澄迈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已有12名涉及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目前仍有28名澄迈籍境外人员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非法滞留在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拒不回国。澄迈警方再次敦促这28人,立即主动登记备案回国,请相关人员家属和朋友务必转告其本人认清形势,把握机会,主动回国。

《通告》所指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人员包括:

(一)持证出境逾期未归人员;

(二)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员;

(三)直接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人员;

(四)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等通信工具、第三方支付工具人员;

(五)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

《通告》适用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适用时限内澄迈籍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国家和地区人员仍不主动登记备案回国,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一)对逾期不归、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乡镇或派出所、不主动登记备案的缅北、金三角、阿联酋非法滞留人员,将视情况作“下落不明”冻结户籍,停止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一切涉户籍业务;

(二)对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暂停新批宅基地,对未批先建或超面积建房的一律拆除,对使用违法犯罪所得赃款建造房屋或购买商品房的,依法予以没收或强制拆除;

(三)对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一律不得就读城区学校;

(四)对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对经劝返拒不回国的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动车、乘坐飞机、入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信用卡消费、办理贷款审批等高消费行为;

(六)对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惩戒冻结,对其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功能(如微信、支付宝等),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相关函件,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

(七)在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属城乡、村居、闹市区域和学校公告栏粘贴通告,并对非法滞留人员基本信息予以公布,涉及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住所喷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永久标识;

(八)对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深挖彻查,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判处实刑;

(九)对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政策性优惠补贴(助),暂停有关政策补助和资质审查;

(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缅北、阿联酋、金三角非法滞留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表示,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举报电话:110,0898-67070050。

通告强调,对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人员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调查无违法犯罪行为或仅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将不予处罚并上报核销。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澄迈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名单

1.李业恺,男,身份证号码:46002720020405****,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北芳村委会后岭村56-1号。

2.黄亮,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870226****,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昆仑农场直属区桔园路东一巷1号。

3.梁雪花,女,身份证号码:46002719900506****,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安农场金安场部社区红岭队32号。

4.梁安龙,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991122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安农场吾录二队5号。

5.王富,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1123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茅坡村委会下岭脚村51号。 

6.陈家宁,男,身份证号码:4600272002112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文社村委会昌群村0号。

7.郑子新,男,身份证号码:46902320011112****,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红岗农场红岗分场场部社区机关00-19号。

8.王任,男,身份证号码:46902319970928****,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文化南路145号民泰小区4幢1单元503室。

9.黄小弟,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50114****,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昆仑农场直属区基建队东片33号。

10.王天定,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10515****,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红岗农场乐溪管区上位022号。

11.王妃,女,身份证号码:460027199909152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加朗村委会彰坡村74号。

12.王录承,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5081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红岗农场乐溪管区上位00-98号。 

13.王广素,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880829****,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红岗农场吉坡077号。

14.陈辉,男,身份证号码:46902320010421****,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农场第三管理区美滨队5栋1号。 

15.王小柯,女,身份证号码:46002719951203****,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山社区居委会公园路7号第二中学宿舍B幢406室。

16.陈健,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870625****,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长安路187号民安小区2幢2单元206室。

17.莫亲鹏,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30922****,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中兴镇旺商村委会万坡西村50号。

18.王大宝,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11217****,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农场第一管理区向阳队。

19.廖忠旭,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01013****,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大坡村委会大坡村138号。 

20.陈永飞,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88081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北统村委会石坑村83号。  

21.余小弟,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2031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农场第一管理区红峰队。

22.徐日金,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0062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农场第二管理区武新队0-6号。 

23.王钧,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90622****,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加桐村委会加桐村81号。 

24.王和辉,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910725****,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农场第一管理区红峰队。

25.邱春燕,女,身份证号码:46002719820922****,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文儒镇山心村委会仁村村37-2号。

26.刘冰,女,身份证号码:4690231999112513****,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五联村委会三坡六村37号。

27.林政翔 ,男,身份证号码:46002720000920****,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卜岸村委会凤凰村4号。

28.陈德育 ,男,身份证号码:46002719890726****,户籍所在地: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北桥村委会山内村211号。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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