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吴英艳 陈王凤 摄影报道)近日,海口多名网约车司机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他们与海南龙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行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租用该公司的威马牌新能源汽车来跑网约车,同时缴纳了1万元押金。然而在退车时,公司却未按约定时间退还押金,多辆在运营的车辆也莫名被收回。
随后,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发现龙之行公司已搬离办公地点。车辆合法产权人海南威马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公司”)称,龙之行公司拖欠上千万合同款,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海口公安局表示,将积极协调挽回司机经济损失。
司机投诉:车退了,却迟迟收不回押金
2021年7月14日,黄先生经朋友介绍来到龙之行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并缴纳了1万元押金,对方承诺申请退车后押金会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我租的是威马牌的新能源汽车,用来跑网约车,流水收入是我的主要经济来源。当时签合同时公司并未给我一份,只开了1万元押金的收据。因为是朋友介绍的,还挺放心的,所以当时没想那么多。”黄先生说。
黄先生表示,在使用车辆期间,他每个月都利用微信按时向公司的工作人员转账月租,每个月2800元。“租了半年多后,我就把车退了,但是公司并未按时归还押金,每次追问工作人员都以处理违章需要时间,或老板出差没法签字等理由回复。”黄先生说,车辆是2022年4月份退的,到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押金还未收回。
吴先生也是租用龙之行公司车辆的一名网约车司机,退车后同样并未收到押金。“我租的也是威马牌的新能源汽车,当时没有足够的钱交1万元押金,最后公司同意只收取6000元。没想到,车退了两个多月,押金到现在都没退。”吴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公司不愿意给纸质版的租赁合同,他只好用手机拍照留底。
“现在公司搬走了,打老板电话也不接,一万元的押金什么时候才能退回来啊?”黎先生对记者说,他也向龙之行公司租了威马牌的新能源汽车来跑网约车,跑了差不多一年。今年8月,他准备出车时却发现车不见了,随后便报了警。“去龙之行公司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我,车是被威马公司拖走的。”黎先生表示很疑惑,自己付了押金的车辆为什么会被厂家收回,突然收回车辆让他没法继续工作,经济来源也中断了。
租车人林先生表示,很多人都遭遇到押金未还的情况,租用龙之行公司车辆的大多数是网约车司机,他们也建立了维权的微信群,目前初步统计有一百余人,还有些租车人并未加入群内。
记者走访:龙之行公司已更名,场地退租
9月27日上午,商报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68-6号龙之行公司办公地点走访发现,办公楼内空无一人,大门紧锁。记者透过玻璃门可以清楚看到,墙上贴着“龙之行 首汽约车”七个大字。
记者在现场看到,龙之行公司的办公场所是一栋独立的两层楼房,从楼层的外表看,几乎寻找不到该公司曾在这里办公过的痕迹。
据现场一名安保人员介绍,龙之行公司曾在这里办公,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的租房合约,现在合约到期,也就退租了。“合约到期后,他们就搬走了,公司好像已经搬走半个多月了。”
商报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发现,海南龙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成立,2022年5月5日更名为“海口古鑫照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汽车租赁为主”更换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为主”,将经营地址从原“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68-6号(海马4号门)”更换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凤凰时点分租大厦712室”。
根据更改后的新地址,9月28日下午,商报记者来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凤凰时点分租大厦712室,发现大门紧闭,敲门并未有人回应,门口左右两侧挂着其他公司牌匾,并未看到更名后的“海口古鑫照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据该大厦一名租客介绍,712室的大门白天都是关着的,没有人,只有到晚上8点半后才看到有工作人员来上班。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龙之行公司负责人电话,电话接通但无人接听。
威马公司:龙之行公司已拖欠上千万合同款
商报记者通过爆料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查看到,威马牌的车辆所有人为威马公司,被保险人同为威马公司。
龙之行公司与威马公司是什么关系?带着疑问,商报记者来到威马公司寻找答案。
威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艾先生接受了商报记者采访,他表示,龙之行公司相关负责人姜某某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海南龙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咏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润行(海南)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与威马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和买卖合同,在取得威马公司大量车辆后赚取租金利益的同时,始终拒绝、逃避支付合同款项。
艾先生表示,姜某某先后与他们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车辆买卖合同》共4份合同,其中三份合同并未完整履约,目前已拖欠上千万合同款。
据艾先生介绍,2020年8月24日,龙之行公司与威马公司签署了100台《汽车租赁合同》,租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完整履约。“2020年10月,双方又签订了400台的《车辆买卖合同》,2020年12月签署了1000台的《汽车租赁合同》,2021年4月签署了10台《车辆租赁合同》,这三份合同对方都并未如实履约。他们是故意先完整履约小金额租车合同,诱骗我们签署大金额购车合同和租车合同,以取得大量资产后故意违约、利用与合同金额不符的空壳公司签署合同来逃避法律责任。”
艾先生表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威马公司曾向姜某某及其实控的公司发送三份《合同到期/解除及退车通知》,但对方仍未归还车辆及合同费用。为了减少损失,威马公司已经收回部分车辆,目前大约有100辆车还未收回来,许多受害司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我们公司是车辆的合法产权人,海南龙之行、海南润行、海南咏哥公司拖欠巨额资金,我们已经提起诉讼。”艾先生表示,他们曾多次催告并与之谈判交涉,但都无果。“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案件将于11月上旬开庭。”艾先生说。
海口市公安局:将积极协调挽回司机经济损失
对于此事,海口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已收到多名司机报案,初步认定该事件为合同纠纷,公安部门从维稳角度已受理并了解事件情况和市民诉求,也正在积极跟龙之行公司负责人联系并协商,龙之行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会尽快筹款,退还市民押金。“目前公安部门主要以协调为主,尽量化解双方矛盾,挽回司机的经济损失。”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文建豪】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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