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实习记者 包峻凌 实习生 周均君)为有效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打击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非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通告指出,凡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都是禁猎对象。通告规定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陆生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
通告明确,三亚市行政区域陆域范围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禁止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活动;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网络平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交易、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提供条件、场所或者服务。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法定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违反法律法规实施猎捕、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由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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