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全域实行静态管理,一地全域临时性社会管控
10月11日-12日,四川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雅安市天全县、广元市剑阁县、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地发布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通告,具体如下: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
关于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因疫情防控需要,经马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时间
自2022年10月12日8时起,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二、静态管理区域
马边县全域
三、加强区域管理
1.静态管理期间,严禁县外人员入马,严禁县内人员离马。全体居民居家,除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外,不得外出。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外来人员必须报备。
2.原则上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内。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人等就医需求的,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在村(社区)核实同意后方可外出,并严格出入登记。
3.静态管理期间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缓办不办。各类学校、幼儿园暂停上课。各类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进入应急状态,落实好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包保小区和居民户的任务。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居家不脱岗”原则,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按照属地调度要求,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服务。
5.管控区域内,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区疫情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上岗。
6.在静态管理期间有序组织全员核酸筛查。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3天3轮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按所在镇、村(社区)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以家庭为单位,分批次、分时段、分楼栋规范有序参加核酸采样,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
7.商超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就医等服务保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公布我县疫情动态,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抢购物资,积极主动参与全域全员核酸检测,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马边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雅安市天全县
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37号)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天全县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0时起,暂定对天全县全域实施3天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天全县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2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县应急指挥部通告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公安监所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天全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七、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有特殊医疗需求人群的服务保障。如遇紧急就诊、分娩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报备,在乡(镇)申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外出就医。
八、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后,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九、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天全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加强社会面防控会给市民群众生活、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但可以有效减少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新冠病毒变异株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支持与配合,共同与时间赛跑,众志成城尽快战胜疫情,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凉山州普格县
关于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及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0月12日0时至10月15日0时,在全县13个乡镇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所有乡镇、村(社区)、小区实施封闭管理。静态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乡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足不出户。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交通管控。除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防疫及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可凭《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上路通行外,其它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劝返,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督促检查。成立巡查检查小组,对乡村、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全覆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全体城乡居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凡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凉山州昭觉县
关于延长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前期疫情防控需要,10月10日0时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了全域静态管理,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扩散势头。但当前昭觉县及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社区传播风险仍然较大。为进一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尽快恢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综合研判,经昭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延长实行全域静态管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0时至10月15日0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区域
昭觉县全境。
二、具体管控措施
(一)切实保障生活供应。县域内居(村)民除购买必需生活物资、就医和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居家不外出。居(村)民家庭每2天可派1名家庭成员持出门条,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购买1次生活必需品(2小时内返回),期间不能在外逗留。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县市场监管、商务外事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有关乡镇和村(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居(村)民诉求。经批准且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且闭环管理的前提下,保持正常生产、正常建设。除保障居(村)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金融、环卫、外卖、配送、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其他企业一律居家办公。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全县餐饮(堂食类)、宾馆酒店、迪吧、演艺吧、休闲吧、咖啡厅、酒吧、歌舞厅、电影院、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茶楼)、网吧、电子游艺厅、健身房、美容院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景点景区暂停开放。
(二)严格交通运输管理。县域内除经批准保障城乡运行的医疗防疫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环卫车、物资保障车等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和未经批准的货运车暂停上路行驶。
(三)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县域内按规定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县域内居(村)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外出居(村)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其他区域居(村)民严格遵守所在乡镇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凡是在管控时间段内,在我县居住和逗留的全体居(村)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凡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广大居民朋友,让我们团结起来、同心抗疫,一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昭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广元市剑阁县
关于实行临时性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疫情扩散,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凌晨6时至10月15日凌晨6时,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临时性社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对下寺镇全域、普安镇全域的临时性管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全体居民原则居家,非本村(社区)村(居)民原则不得进入,小区(院落)内不闲逛不扎堆不聚集,原则上每户居民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购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的人员,凭通行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严格限制与其他乡镇及周边县区的车辆人员流动,临时性社会管控期间,两镇人员一律不得离开辖区,特殊情况离开辖区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村(社区)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通知,前往指定地点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检测完毕马上返回住所,不得在外逗留,对漏检人员将实施赋码管理。采取临时封闭管理的区域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三)强化交通管控。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调整公交运营频次,巡游出租车不停运,严格司乘人员核酸管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规范行业场所管理。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不提供堂食、只提供外卖)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所、景区景点等暂停开放营业。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各类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实施封闭管理。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实行线上教学。
(五)严格门诊就诊管理。暂停个体门诊部、个体诊所营业,暂停日常门诊和健康体检业务,保留急诊和发热门诊、分娩、血透、放化疗、手术等急危重服务科室。红黄码病人按规定到辖区红黄码定点医院就诊。有紧急就医需求的,报村(社区)同意后凭有效证明,可以乘坐私家车前往就诊,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1人。
(六)全力保障群众基本需求。商超、农贸市场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扫查码、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人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带着感情做好就医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七)切实维护生产秩序。保障市民生活和城乡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气、燃油、通信、环卫、粮油肉菜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
(八)严格党员干部管理。辖区各级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双报到”要求,除承担疫情防控和单位值班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就地就近转化为村(社区)志愿者,主动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志愿服务和敲门行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居家办公,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等重要任务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或单位证明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通行。
二、其他乡镇临时性管控措施
(一)临时性管控主要交通要道。凡进出乡镇的汽车站、国省干道等一律进行管控,坚持非必要不离开;确需外出的,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做好个人防控。乡镇之间禁止一切车辆人员流动。
(二)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按县指挥部要求,就近、错峰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间距,未在规定时间内检测的一律赋应急黄码。
(三)暂停非生活必需场所营业。所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洗浴中心、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及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剧本杀等)暂停营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实行线上教学。其他场所严格落实扫码验卡、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严控人员聚集。不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施“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可提供外卖。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时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故意隐瞒、造谣传谣、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0839—6603859(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原标题:这省多地全域实行静态管理,一地全域临时性社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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