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调整省外来(返)人员有关管理措施
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定安人员有关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对省外部分重点地区来(返)定安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旅居史来(返)定安人员,参照高风险管控区人员管控,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湖南邵阳,浙江宁波,广东广州、深圳和佛山,四川南充、广元,湖北武汉,云南德宏,宁夏银川,河南郑州,重庆江津区,陕西西安、汉中,山西大同、临汾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定安人员,严格落实三天居家隔离,并进行“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
三、所有来(返)定安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12345热线或定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898-63836587)。
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原标题:定安发布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定安人员有关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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