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明年起对玻璃饮料容器供应商征收循环再造费
中新社香港11月3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3日通过相关决议,拟向饮料玻璃容器供应商征收循环再造费。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当日表示,准备于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接受供应商的登记、豁免及容器废物处置牌照的申请,并期望在2023年第二季度全面实施。
根据决议,供应商可依规向特区政府环保署署长提出申请、要求登记,定期呈报分发和耗用玻璃容器的数字,并缴付循环再造征费。玻璃容器的循环再造征费按容量计为每公升0.98港元。
目前,已经有部分本地饮料制造商安排收集其饮料产品玻璃容器,并在清洗及消毒后重复使用。该部分供应商可以向特区政府环保署署长提交“减少容器废物计划”申请豁免,申请时需缴纳9250港元申请费用,并详述回收再使用或循环再造玻璃饮料容器的安排。环保署会评估计划是否切实可行,以及有关容器的回收再使用或循环再造的安排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该议案获得当日大多数立法会议员支持。对此,谢展寰表示,会密切关注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于措施实施后三年后检讨成效。
(原标题:香港拟明年起对玻璃饮料容器供应商征收循环再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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