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政策包丨截至11月8日,海南部分市县出行防疫要求→
海口
11月8日,海口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因名单为动态调整,省外来(返)人员具体管控措施按其抵达海口时的措施执行。
三亚
11月8日,三亚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三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原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管理措施详见下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更新涉疫地区名单及相关管理措施,省外来(返)人员具体管控措施按其抵达三亚时的措施执行。
琼海
11月8日,琼海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琼海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琼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临高
11月8日,临高调整来(返)临高人员防疫措施。省内来(返)人员:常态化防控的市县(中高风险区外)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临高。
省外来(返)人员: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旅居史人员参照高风险区人员管控,实施7天集中隔离。7日内有广东广州和汕头、河南郑州、重庆、湖南长沙等旅居史来(返)临高人员,抵临高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村(社区)、小区、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有福建福州、青海西宁,湖南邵阳和株洲,黑龙江绥化、广东茂名,山东青岛、辽宁丹东、山西忻州、四川广元等旅居史来(返)临高人员,抵临高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村(社区)、小区、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继续落实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之日起满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并做好个人防护。其他省外来(返)临高人员,抵临高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村(社区)、小区、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并落实三天两检。
东方
11月8日,东方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综合研判,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原省外来(返)东方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管理措施详见下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11月7日,东方发布关于省外来(返)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来(返)东方人员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重点地区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非重点地区人员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10月21日,东方调整省内来(返)人员管控措施。省内各市县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来(返)东方。进入东方后主动进行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做好健康监测。
文昌
11月8日,文昌调整省外来(返)文昌人员管理措施。所有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青海,内蒙古,黑龙江绥化,河南郑州,福建福州,湖南邵阳等)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日内有重庆市中心城区(包括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及大足区、万州区、南川区、铜梁区,甘肃兰州,四川广元,湖南株洲,山西大同,云南德宏,西藏,湖北武汉,山西忻州,广东广州及汕头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7日内有山东青岛,广东佛山、茂名、梅州及深圳,湖南怀化及长沙,陕西西安,辽宁丹东,河北石家庄及廊坊,河南许昌,天津静海,山东淄博及枣庄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完成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入琼落地检)。
定安
11月8日,定安调整省外来(返)定安人员有关管理措施。所有来(返)定安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调整后管理措施详见链接。
儋州
11月8日,儋州调整省外来(返)人员防控措施。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儋州市。已进入儋州市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10月23日,儋州调整省内来(返)人员防控措施。省内市县来(返)儋州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等进入儋州市,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至少1次核酸检测。
澄迈
11月8日,澄迈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青海、内蒙古、黑龙江绥化、河南郑州、福建福州、湖南邵阳等)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重庆市中心城区(包括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及大足区、万州区、南川区、铜梁区、甘肃兰州、四川广元、湖南株洲、山西大同、云南德宏、西藏、湖北武汉、山西忻州、广东汕头及广州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7日内有山东青岛、广东佛山及茂名、湖南怀化、陕西西安、广东梅州、广东深圳、辽宁丹东、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河北廊坊、天津静海、山东淄博及枣庄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澄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后按澄迈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落实“三天一检”,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五指山市
11月7日,五指山市调整部分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五指山市疫情防控防线,五指山市调整部分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措施。乘坐客运班车抵达五指山市的省外旅客,务必扫码报备、出示行程卡和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在五指山市期间。需严格落实“三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测温和查码扫码措施。
保亭
11月7日,保亭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部分重点区域人员抵达保亭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调整后措施详见链接。
昌江
11月7日,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昌江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乐东
11月7日,乐东调整来(返)人员管控措施。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研判,经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在原省内外来(返)乐东人员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新增湖南株洲、广东茂名、河南许昌和重新调整重庆、广东汕头地区管控措施。
白沙
11月3日起,白沙调整部分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研判,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11月3日起,调整部分省外来(返)白沙人员的管理举措。
10月24日,白沙调整来(返)人员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等进入白沙,按属地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万宁
11月1日,万宁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人员管理措施。省外来(返)人员: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已经进入万宁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他省市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省内来(返)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抵万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按属地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琼中
10月15日起,琼中调整省内外来(返)人员防控措施。省外来(返)人员: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经“落地检”后,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7日内有中风险区或参照中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经“落地检”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省内来(返)人员:对省内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可持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琼中,入琼中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琼中期间严格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三天一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屯昌
10月14日起,屯昌调整海南省非中高风险区来(返)屯政策。对海南省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可持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屯,入屯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屯期间严格按照屯昌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三天一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10月8日,屯昌发布关于来(返)屯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等)旅居史的来(返)屯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上述有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的同住家人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屯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屯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
陵水
10月13日,陵水调整省内部分市县来(返)人员管理措施:有海口、三亚、文昌及东方旅居史人员,持有48小时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陵,入陵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10月5日,陵水调整省外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即日起,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行“落地检”及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离开重点涉疫区不足7天的已在陵人员,填平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即日起,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原标题:防疫政策包丨海南部分市县出行防疫要求(截至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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