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界定指引》出台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魏铭纬)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11月9日获悉,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界定指引》(下称《指引》),供相关部门和企业判定经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时参考。
省发改委表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政策。目前,企业享受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企业根据行业和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时间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指引》共分十四类行业,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行业目录条目进行逐一解读。如在农、林、牧、渔业中,对“热带经济林基地建设”描述和界定为“经济林指利用树木的果实、种子、树皮、树叶、树汁、树枝、花蕾、嫩芽等,以生产除木材以外的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包括淀粉、油脂、橡胶、药材、香料、饮料、涂料及果品)为主要目的的乔木林和灌木林。可分为果树林、食用原料林、林化工业原料林、药用林、其它经济林。”
【责任编辑:吴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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