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措施支持央企科创债发行

2022-11-12 01:25 北京日报客户端

两部门联合出台措施支持央企科创债发行

11月11日晚,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通知提出,要完善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鼓励中央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融资工具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适配性。

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机制方面,通知表示,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纳入储架发行机制,对于优质中央企业发行科创债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简化文件签章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提高融资效率。对于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央企业,财报期限要求可予以放宽。对于存在保密要求的事项,可按规定申请豁免披露。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业务投入方面,通知明确,将优化监管考核,鼓励证券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新增专项排名及评优奖项,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中长期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投资,引导降低融资成本。

加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规范管理方面,将指导中央企业加强内部资金监管,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按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中央企业要根据科技创新实际需要,加强融资规划,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强化资产负债约束。

通知还提出,将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重点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及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鼓励回收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拓宽增量资金来源,完善科技创新融资支持。

(原标题:两部门联合出台措施支持央企科创债发行)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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