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前,海南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李兴民)11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与海南省第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海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管控方案;完成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治理试点;建立健全海南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方案》要求,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首轮重点行业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海南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2023年底前,开展首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2023年底前,发布海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到2025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实施全过程新污染物防治工作。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和我省实际,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实施限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优先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到2025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逐步降低农膜使用量,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开展新污染物防治试点工作。在南渡江、昌化江和万泉河等重点流域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调查监测试点。在南渡江、昌化江和万泉河流域入海口以及西沙永兴岛海域开展海洋微塑料试点调查监测。在海口、三亚等地探索开展直饮水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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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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