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时起,文昌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2022-11-29 00:34 文昌发布

11月29日1时起,文昌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1月29日1时起,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7日内有新疆,青海西宁、海东,内蒙古呼和浩特、兴安盟、包头,重庆,北京朝阳区、通州区、海淀区、东城区、昌平区、丰台区、西城区、大兴区、石景山区,辽宁沈阳、大连,宁夏固原、银川,天津滨海新区、东丽区,吉林松原、长春,陕西西安、榆林,江苏苏州、南通、南京,黑龙江哈尔滨,河北,山东济南、聊城、临沂、淄博,河南郑州,甘肃兰州,四川成都、德阳、内江、绵阳、达州,山西太原、忻州、朔州,湖北武汉,湖南常德、怀化、长沙,云南昆明、曲靖,广西桂林、南宁,广东广州、佛山、深圳、东莞、中山,贵州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北京(除以上区域外),西藏,黑龙江齐齐哈尔、绥化,山东青岛、菏泽,陕西安康、咸阳,江苏连云港,山西晋中、大同、吕梁,贵州毕节,浙江杭州,湖北鄂州,四川巴中,广东汕头、湛江、梅州、茂名、清远、肇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管理期限自抵琼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2检(不含落地检)。

四、其他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五、倡导所有来(返)文昌市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六、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如现行防疫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林春森】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