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是否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专家解答→

2022-12-08 15:19 海拔新闻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是否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专家解答→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吴英艳 摄影报道)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是否需要到医院治疗?12月8日,海南省人民医院院感疾控部部长吴彪在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八十一场)上进行解答。

“当被通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者自测核酸抗原阳性时,请不要惊慌也不要害怕。”吴彪表示,新冠奥密克戎感染后,很多人都没有症状或者症状相对较轻,但也有一些人会出现“流感样症状”,其中包括发热、咳嗽、咽痛、流鼻涕、鼻塞、肌肉酸痛、头痛等。

吴彪表示,如果是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者轻型病例,并且家庭环境又具备自我隔离的条件,那么,完全可以在家里进行自我隔离和健康观察,等到症状消失,根据有关规定核酸检测转阴便可以恢复日常工作和生活。但如果属于高风险人群,则需要更为慎重。

据了解,12月7日,国家针对居民不同基础疾病和疫苗接种情况制定了风险评估标准。其中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人群才划为低风险人群:1.年龄小于80岁;2.无基础疾病,或者基础疾病稳定且全程接种疫苗。

吴彪介绍,常见的较为严重的基础疾病包括肾功能不全正在透析的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免疫缺陷人群和器官移植后人群,肿瘤正在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治疗的人群等。如果不属于低风险人群,同时又伴有高热等症状,应该前往医院接受进一步评估。

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市民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据悉,居家隔离各方面均提供保障,其中包括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机构会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医疗机构也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确保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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