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未来3-5年,乡村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2023-01-17 20:21 海拔新闻

海南:未来3-5年,乡村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鲁启兰)日前,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海南将用3-5年时间,让乡村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实施方案》指出,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海南自贸港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我省将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改革创新、健全机制、精准施策、定向发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用3-5年时间,乡村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乡村学校编制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配置乡村学校教师。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向乡村教师队伍倾斜。实施不胜任教师岗位退出,盘活教师编制,并采取“退三进二”办法为超编市县补充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同时,实施优质学校对口支援乡村学校,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推动教师有序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在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定时,要按规定考察其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自2024年起,省市县直属学校和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须满足基层服务年限要求,其中晋升中级职称累计不少于1年,晋升高级职称累计不少于2年,超过规定年限的优先推荐。将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还要推进城乡一体化流动,采取定期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帮扶交流、学校联聘、集团化办学、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参与乡镇、学区、集团化学校内走教制度的教师,学校在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

根据方案,实施农村教师“千百十引进工程”,每年吸引千名紧缺学科新教师、百名优秀教育人才、数十名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每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约700名。实施省级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每年招聘约100名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已退休的优秀校长、教师、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讲学,缓解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面向优秀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和艺术工作者补充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教育等师资。

继续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每年为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定向培养50名左右紧缺学科教师。师范院校要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师范生“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并支持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举办海南省教师专业发展学院,服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培训。

还要深入推进“智慧海南”教育应用,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教师信息化教学示范培训,推广“同步/专递课堂”教学改革实验,探索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促进乡村教育现代化。实施异地网络教学和网络教研,充分发挥线上“名师+”“名校+”,促进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提高农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

此外,要落实待遇保障,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绩效工资分配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在我省其他各类教师评选表彰奖励中,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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