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年 累计减免税款12亿元

2023-02-02 09:53 海拔新闻

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年 累计减免税款12亿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鲁启兰 通讯员 陆一 郝琳琳)2月2日,记者从海口海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税”政策实施两年来,截至2023年1月31日,海口海共办理“零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通手续,累计进口货值50.6亿元,减免税款约12亿元,有力支持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运输、旅游业发展。

政策明确,全岛封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交通运输、旅游业相产业条目确定,动态调整。

据悉,“零税”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包括客车、货车、自卸车、牵引车、挂车及半挂车、滑翔机、汽球、飞艇及其他无动力航空器、直升机、飞机及其他航空器、客运或货运船舶、游艇、帆船等100项商品。“零税”清单由财政部、海总署、税务总局会同相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动态调整。

自2021年1月29日首单“零税”帆船落地以来,截至2023年1月31日,享受“零税”进口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已涵盖多功能乘用车、多用途货车、滑翔机、直升机、货运飞机、游艇、帆船、集装箱船、甲板货船、散货船、成品油船等多类交通工具,享惠企业188家。

海口海税处处长林勇表示,海口海积极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加强与海南省相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不断推进完善“零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协同共管机制,优化海监管和服务。下一步,该将紧密围绕海南自贸港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动“零税”政策惠及更多企业,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吴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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