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不归还,盗刷微信买“年货”? 儋州公安:刑事拘留!

2023-02-05 15:29 海拔新闻

捡到手机不归还,盗刷微信买“年货”? 儋州公安:刑事拘留!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近日,儋州警方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工作部署,持续掀起街面巡逻防控和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高潮。2月3日,儋州市公安局西华派出所卓承恩打击行动队经连日摸排,依法抓获并刑事拘留一名盗刷他人微信绑钱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1月20日,儋州市公安局西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个人手机在西华农场居民区一带遗失,且手机遗失后的数小时内,手机绑定的微信钱包连续产生多笔消费,金额高达数千元。“根据我们的了解,机主遗失的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但微信钱包内可以动用的金额总共有七千多元。”办案民警介绍。为及时帮助群众“止损”,派出所民警以最快速度帮助该名群众通过线上渠道“冻结”了原有手机的微信支付权,但由于报案时间距离手机丢失时间较久,该群众微信钱包已经被盗刷支付了5230.5元。

案发后,儋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西华派出所卓承恩打击行动队快速介入调查,很快便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有关活动轨迹。“案发当日嫌疑人在西华厂部大道拾到手机后,便驱车直奔那大城区,辗转两个超市和一个加油站,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连续微信消费,购买了一批烟酒等‘年货’,还给自己的车加满了油。”随着调查的快速深入,警方精准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2月3日上午,抓捕时机已经成熟,打击行动队果断出击将在家中休息的犯罪嫌疑人符某统一举抓获。

面对警方审讯,起初犯罪嫌疑人符某统认为自己没偷没抢,并不认为盗刷他人微信钱包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经儋州公安民警普法教育,终于认识到了其个人行为的严重错误。目前,因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符某统已被儋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儋州警方郑重提示:当前虚拟支付形式多样化,手机锁屏密码、支付密码应尽可能选用安全系数更高的组合方式,切勿随意外泄;及时开通银行卡短信提醒功能并实时掌握手机银行支付动态,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文建豪】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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