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特别恶劣,死刑!

2023-02-14 16:14 综合法治日报等

情节特别恶劣,死刑!

记者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2月10日,该院对罪犯卓有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临刑前安排卓有会见了其亲属,充分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利。

2003年6月24日,罪犯卓有寻找妻子时留宿在岳父母家,当晚为妻子离家之事与岳父(年73岁)发生争吵,卓有遂从房门口磅秤上捡起铁质秤砣岳父头部连续打了数下,并用鞋带勒住其颈部,岳父颅内出血死亡。接着进入岳母(年65岁)和妻妹(时年22岁)居住的房间与岳母发生争执,又持菜刀岳母头部砍了数下,并夺下岳母手中铁棒其头部打数下,岳母失血性休克死亡。

其间,卓有持菜刀上前劝阻的妻妹头部砍了数下,为防止呼救用手绢塞住妻妹的嘴,并用绳子捆绑妻妹双手,后持菜刀威胁奸淫了妻妹,造成妻妹轻伤的后果。案发后,罪犯卓有畏罪潜逃。

此案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各界和被害者亲属希望公安机关早日将卓有抓获归案。因限于当时侦查条件,虽经多方查找其踪迹,卓有犹如人间蒸发销声匿迹。17年来,互助县公安局从未停止对卓有的追捕,在线索摸排、核查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2020年5月11日,互助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悬赏5万元缉捕卓有。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追捕小组,分赴省内外开展拉网式排查。5月25日,已连续在青海各地核查逃犯线索的刑警大队民警们获悉,在海北州祁连县有一名刘姓男子疑似命案逃犯卓有。6月3日,在祁连县公安局的配合下,追捕小组查明在祁连县野牛沟乡有一名给当地牧民放牧谋生的男子“小刘”,可能就是命案逃犯卓有

当天22时许,由两地警方组成的联合抓捕组赶赴90公里外的野牛沟乡。23时30分许,卓有在野牛沟乡一家超市内被成功抓获。经过民警连夜突审,卓有对2003年故意杀害两名受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罪犯卓有因家矛盾迁怒无辜,采取持凶器砍头面部和勒颈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二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严惩;同时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对其应当数罪并罚。依照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罪犯卓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卓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情节特别恶劣,死刑!)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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