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最新曝光10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2月20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据悉,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许某智
车牌:海口0166963
身份证号:4600041974****1151
酒精检测值:44mg/100ml
姓名:刘某万
车牌:海口595244
身份证号:4329241980****3258
酒精检测值:49mg/100ml
姓名:陈某烈
车牌:海口809950
身份证号:4600061989****4076
酒精检测值:118mg/100ml
姓名:曾某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号:4601041991****0312
酒精检测值:171mg/100ml
姓名:徐某范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号:4600272001****101X
酒精检测值:76mg/100ml
姓名:曾某乐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号:5130271972****5117
酒精检测值:30mg/100ml
姓名:王某清
车牌:555963
身份证号:4600211962****381X
酒精检测值:118mg/100ml
姓名:毛某娟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号:3308231982****2120
酒精检测值:127mg/100ml
姓名:王某
车牌号:海口329378
身份证号:4600041993****144X
酒精检测值:136mg/100ml
姓名:林某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号:4600071995****5813
酒精检测值:115mg/100ml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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