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一居民家门口发现“大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叶佳)3月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获悉,陵水军田海岸派出所快速救助一只鹰隼,并移交至县林业部门。
据了解,3月1日13时许,军田海岸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大鸟”。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人告诉民警:“刚准备出门,就发现我们家门口的墙角边有只鸟,本想上前查看,但只要一靠近,这只鸟就警惕地盯着我,我不敢直接抓,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了解情况后,民警见这只“大鸟”目光犀利,时时警惕着周围。仔细观察,竟发现是一只鹰隼,但其身上没有发现明显伤痕。民警判断,可能是近期受天气影响,这只鹰隼在飞行中撞击了某障碍物导致无法飞行。考虑到鹰隼无法正常飞行且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民警便将鹰隼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动物箱里带回派出所。
随后,民警立即与县林业部门取得联系,经县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检查和鉴定,这只鹰隼叫褐耳鹰,又称为褐耳苍鹰,是鹰科鹰属的一种小型猛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鹰隼已经移交县林业部门进行专业救助。
警方提示,鹰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种类很多,在我国分布区域较广。广大群众如有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切不可私自圈养或者盲目处理,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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