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公布2022年度进口食品安全和商品检验典型案例

2023-03-14 15:49 海拔新闻

海口海关公布2022年度进口食品安全和商品检验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鲁启兰 通讯员 高爽 应黎)2022年,海口海关严把进口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海口海关发布了2022年度进口食品安全和商品检验检出不合格典型案例。

案例一:检出某韩国产饮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海口海关所属椰城海关对一批申报原产国韩国的饮料实施查验送检,实验室检测表明“含银电解质”不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中允许添加的成分。椰城海关对该批货物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督促企业对该批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案例二:检出某日本产粉底液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海口海关所属椰城海关对一批申报原产国为日本、品名为粉底液(免费赠送)的进口化妆品进行查验,发现该货物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不符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椰城海关对该批货物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督促企业对该批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案例三:检出某美国产叶酸复合片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

海口海关所属马村港海关对一批申报原产国为美国、品名为安美奇6S-5-甲基四氢叶酸复合片实施查验送检,实验室检测报告表明该产品的叶酸、维生素D、维生素B6项目检测值不符合《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31601—2015)规定的限量要求。马村港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督促企业对该批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案例四:检出日本西兰花芽苗粉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海口海关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对一批申报原产国为日本、品名为西兰花芽苗粉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核查发现该批货物为原产于日本的食品农产品,企业无法按要求提供放射性检测合格证明。海口海关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已督促企业对该批产品作不予进口处理。

案例五:检出以电子元件等名义多次进口固体废物

2022年以来,海口海关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在进口货物渠道查验13批自中国香港进口的电子元件,发现部分货物表面呈老旧状、疑似有使用痕迹,如独石电容和电脑闪存均存在使用痕迹且与申报均不符,存在较高的固体废物风险。现场取样送实验室进行固废属性鉴定,鉴定结果商品项独石电容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控制器没有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模块,已按规定移交稽查、缉私等部门处置。

案例六:检出进口阿曼原油短重

2022年2月,海口海关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依企业申请对进口原油进行重量鉴定,原油船“NEW VISTA”轮计划在海南某企业原油码头卸载阿曼原油122636.11吨。经海关检验鉴定人员进行卸货前后容量计重,计得实际所卸阿曼原油共122033.847吨,卸载量与提单所列重量短少602.263吨,短重率达4.91‰,经分析其短重原因是装货港发货量不足,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4.05万美元。

案例七:检出进口医疗器械无产品标签

2022年4月,海口海关所属文昌海关对某公司进口的1批申报品名为药物输送系统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到货172支,共两个规格,产品内外包装无任何产品标签,亦无标注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9号)第39条相关规定。由于该批货物无法进行技术整改,企业已在海关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案例八:检出进口旧机电产品警示标志不合格

2022年9月,海口海关所属椰城海关对某公司进口的1批申报品名为旧高宝胶印机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警告标志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和《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2008)标准要求。海关要求企业对该批货物的警告标志进行技术整改,验证其整改合格后准予使用。

案例九:检出进口科研仪器插头强制性产品认证项目不合格

2022年10月,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对某公司进口的1批申报品名为全自动脂肪仪的进口科研仪器实施现场检验,发现该项产品插头无CCC认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2009年第117号)第二条“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三亚海关已监督企业对该设备进行技术整改,整改后验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要求后准予使用。

案例十:查获出口铅酸蓄电池未如实申报

2022年12月,海口海关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按照布控指令要求在查验1批出口申报为“电瓶”的货物时,发现实际为加注电解液的铅酸蓄电池,共计85个,重量1.7吨。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判定为危险货物,企业未按照危险货物相关要求规范申报,货物未按规定加贴联合国编号、UN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并且存在与其他普通货物混装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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