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于4月10日-19日发行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牛志远)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3〕9号),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发行。
据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全国最大发行总额380亿元,2023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全国最大发行额190亿元,2026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12%,全国最大发行额190亿元,2028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内14家承销银行有售,投资者可在对外营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
其中,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这5家银行,投资者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这8家银行,投资者既可通过网上银行,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此外,除上述几家银行外,民生银行也可以在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林春森】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