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民,快来了解,事关农村宅基地→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记者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日前,经三亚市政府同意,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以“户”为单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鼓励农户从区政府免费提供的农房通用设计图集中选择住宅建筑样式、外立面和屋顶颜色或相应的农房建造风貌。
除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农村村民可在本村申请一处宅基地外,因其他特殊情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需申请宅基地的,可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决议或由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会议决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提交至区政府审核批准。
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 ,要以“户”为单位通过“海易办APP”海南农房报建“零跑动”系统进行报建预约或向所在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应在有效期内取得新建房屋的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并在期限内动工,在有效期内未动工建造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自动失效。
《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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