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酒驾?海南交警全面启用联网酒精检测仪!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五一”期间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海南交警决定于4月25日至27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号统一行动。行动期间,海南交警查处了一批酒驾醉驾违法,现对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同时,海南交警全面启用联网酒精检测仪,该检测仪具有自动监测传输功能,酒驾测试结果全过程监控管理,任何人无法进行更改和删除。
海南交警提醒,请时刻谨记,“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四月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4月26日21时58分许,陵水交警在辖区海榆东线268公里800米处设卡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这时,一辆车牌号为琼BT10**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依法拦下接受例行检查。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打开窗户配合检查时,车内有一股酒精味道,且驾驶人雷某宏面色红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陵水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雷某宏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拖移车辆的处罚。
案例二
4月25日1时19分许,三亚交警在迎宾路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CHW**5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林某崖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林某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林某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月酒驾醉驾曝光名单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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