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通知!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44号)和财政部有关批复精神,自即日起,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
二、考试制度和报名对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可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外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或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三、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报考当年的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总和。
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外籍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
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试时间执行。
(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报名缴费
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2023年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可报考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设海口、三亚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8:00。
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不安排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程序。
登录“(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键。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内填写工作单位,填写了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在考生信息表中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完成网上报名相关信息的填报。报考人员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及应提交的材料
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在报名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2)办理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盖章的考生信息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无需盖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初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无需提交)。
4.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考生应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以便审核人员存档。
(四)报名费用标准。
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科55元(含上缴财政部评价中心的考务费初、中级每科6元、高级15元)。
(五)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的规定完成缴费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3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
(六)考试教材。
考试报名系统已链接考试教材网上订书系统,需要的考生请自行网上订制教材。考试教材网上订书系统随报名系统同时关闭。
八、证书管理
(一)证书颁发。
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登录“(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合格证明,经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并通过的,颁发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违规处理。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外籍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外籍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外籍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证书颁发部门取消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撤销相应电子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三)继续教育。
外籍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会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九、其他考务安排
考生准考证打印、证书颁发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其他有关考试政策要求也会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海南省财政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掌握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回应考生诉求,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5日
(原标题: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