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曝光!海口9人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近期,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并曝光一批中学生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此次共查处9名桂林洋中学的学生。
此次行动重点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海口公安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轻便的交通出行工具,为群众的出行带来许多便利,可对于还未成年的孩子来说,骑电动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提醒各位家长们,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并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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