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4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纠正一批生产经营茶叶过度包装的行为,并于6月8日上午公布4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涉及“白马岭红茶”“五指山金鼎红茶(金毫)”“紧压贡眉· 1231”“茉莉花茶”等。
“白马岭红茶”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
5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某烟酒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白马岭红茶”,净含量:100克(规格:5克*20)。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该烟酒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烟酒行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红茶。
"五指山金鼎红茶(金毫)"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
5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某公司生产的“五指山金鼎红茶(金毫)”,净含量:100克(规格:50克*2)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该公司生产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停止生产和销售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红茶。
“紧压贡眉· 1231”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
5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对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紧压贡眉· 1231”茶叶,净含量:240克(规格:20克*12)。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9%,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该公司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茶叶。
“茉莉花茶”茶叶包装空隙率为50%
5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某茶叶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茉莉花茶”,净含量:250克(规格:125克*2)。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50%,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该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茶叶店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茉莉花茶”。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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