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剂勾兑天那水,男子违规销售“黑油”在海口被提起公诉

2023-06-28 16:45 海拔新闻

稀释剂勾兑天那水,男子违规销售“黑油”在海口被提起公诉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田诗默)6月26日,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一案,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明知汽油不符合国家标准,仍予以销售,金额为285.5316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30日,被告人林某注册成立一加油站,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中旬,林某宁(已起诉)担任站长,负责具体管理事务。根据林某的安排,当加油站油料紧缺时,林某宁向林某汇报购油需求,林某便联系陈某(另案处理)求购不带征稽票和出库单的无票92号汽油(由“稀释剂”和“天那水”勾兑而成,俗称“黑油”)。油料运抵加油站后,林某宁按照林某的指示,安排员工将无票92号汽油卸入该站2号汽油罐,与正规渠道购入的92号汽油混合后对外销售。上述油料销售得款,均转入林某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后经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验,该站92号汽油密度(20℃)项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庭审过程中,秀英法院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进行法庭调查,审判长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审理本案。鉴于本案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秀英法院提醒,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秀英法院高度重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工作,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秀英经济发展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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