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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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陈王凤 摄影报道)8月16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锋介绍《“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主要围绕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硬核”措施,着力打造爱岗敬业、技术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计划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达到8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2万人以上。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在制度建设、政策供给、资金投入等方面持续发力,培养体系不断健全,评价改革更加多元,技能人才舞台愈发广阔,全省技能人才总量为68.9万人,高技能人才9.6万人,职业技能培训规模保持在每年10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但与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相比,技能人才储备还较为薄弱,结构比例仍有待优化,迫切需要一支规模宏大、与产业发展相匹配、掌握新技术新技能的‘新工匠’队伍。”李锋表示打造“技能自贸港”,正是有效化解自贸港蓬勃兴起与技能人才短缺矛盾的破冰之举。为此,7月29日,省政府印发实施《行动方案》。
李锋介绍,在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方面,《行动方案》坚持价值导向、鼓励贡献的原则,努力营造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让技能人才享有政治荣誉。获得国家级二类以上技能大赛、省级一类综合性技能大赛优胜奖(含)以上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获奖选手,可申请免试进入省内高职专科学校就读相关专业。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评选。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让技能人才享有经济待遇。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引导用人单位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鼓励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施特岗特酬。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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