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百万!海口中院发布“悬赏令”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孙瑾)8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申请执行人海南中投富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宏永、陈金望、黄跃言、吕青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苏宏永、陈金望、黄跃言、吕青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海口中院特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苏宏永,男,1971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延长线金盛达建材城,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710923****。
被执行人陈金望,男,1966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延长线金盛达建材城商城综合楼6楼,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660621****。
被执行人黄跃言,女,198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延长线金盛达建材城,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0110****。
被执行人吕青山,男,1980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延长线金盛达建材城石材区A1栋,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01115****。
据了解,此次执行标的额为5926052.75元。海口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法院将依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按照所提供财产线索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0%的奖励,并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保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悬赏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898-66753852;联系人: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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