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陵水一家食品铺被罚1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8日,记者了解到,因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据介绍,今年5月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为由重新立案。
调查结果指出,2019年4月27日至2019年6月24日,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经营者通过电话联系海口正德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分4次购进共计15件涉案进口冻肉,涉及阿兰娜牛腩、2518鸡爪2种冻肉,重量共计219kg,金额为6540元。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采购上述冻肉时未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报关单》和《送货单》等票据凭证,也未建立进货台账记录。经查实,上述阿兰娜牛腩实为阿兰那牛腩。
根据鉴定,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购进的阿兰那牛腩(原产国:印度;无中文标签)、2518鸡爪(原产国:巴西;标签为繁体中文)标签均不符合规定;阿兰那牛腩原产国为印度无企业注册号,而2518鸡爪原产国为巴西企业注册号为巴西SIF2518,上述2种进口冻肉均不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2019年12月2日更新)内;以上涉案的阿兰那牛腩、2518鸡爪均属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在《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019年11月15日更新)中,显示2518鸡爪为非疫区产品(巴西非禽产品疫区),而印度为口蹄疫疫区,禁止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进口。可以确定阿兰那牛腩来自印度口蹄疫疫区,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
据悉,针对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存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8月2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椰林陵城秉诚冻品食品铺作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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