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南省民族博物馆鼓励社会捐赠藏品
海南省民族博物馆是以考古挖掘、收藏、研究和展示海南黎族、苗族、回族等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的综合性博物馆。为进一步丰富海南省民族博物馆展览内容、充实藏品类型,特向社会发布公告,鼓励社会各团体(部门)或个人等自愿无偿捐赠相关藏品。
一、捐赠范围
(一)反映海南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二)海南黎族、苗族的纺织品、服饰等实物,特别是非遗传承人的代表性实物。
(三)海南省内世居民族的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
(四)反映近现当代省内外名家字画和工艺美术代表性作品。
(五)反映省内外民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物证,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
二、捐赠对象
(一)石器:包括旧石器、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器物。
(二)纺织品:留存民间各历史时期的世居民族及其他族群的服装、棉织锦布、棉质单面织被、双面绣、扎染品、木棉布、蜡染、刺绣等纺织品。
(三)陶瓷器:包括历代陶器、瓷器等。
(四)古籍善本:包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手绘本等。
(五)契约:包括历代竹木契约、纸质契约等。
(六)骨器:包括骨簪、骨梳等。
(七)竹木藤器:包括竹木刻、独木器具、竹木乐器、竹藤编器具等。
(八)书画:包括绘画、书法、经文、版画、年画、名人手迹等。
(九)名人遗物:包括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
(十)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品。
三、捐赠方式
(一)采取无偿捐赠的征集方式。对于符合本馆征集范围,其年代、质地、作用等都达到本馆收藏要求的藏品,为捐赠单位或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有捐赠意愿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联系,并将捐赠的藏品照片、文字说明等发送至邮箱。捐赠单位或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藏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合法合规。
(三)对于捐赠的各类实物,可通过邮寄、现场移交和博物馆上门接收等方式完成捐赠。
四、捐赠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98-86638679(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邮箱:2719873851@qq.com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5号海南省民族博物馆
联系人:赵先生 冯女士
海南省民族博物馆
2023年9月8日
(原标题:海南省民族博物馆关于鼓励社会捐赠藏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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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