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韦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韦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韦勇利用担任原琼州学院(后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陈敏生、韦勇、陈健春、窦树龙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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