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获利400元 琼海一男子被拘15日罚款1万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琼海市公安局紧盯涉电诈突出违法犯罪,坚持重拳出击,打防结合,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近日,琼海市公安局石壁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再添战果。
9月4日,石壁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传唤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人王某鹏(男,24岁)到所接受调查。经查,2021年12月,王某鹏在琼海市嘉积镇爱海中路某美食店吃夜宵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一名男性朋友,在与该男性朋友聊天中得知出借银行卡可以挣钱,王某鹏当场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及密码出借给该男性朋友使用,其从中非法获利400元。经核实,王某鹏出借的两张银行卡均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经询问,王某鹏如实陈述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鹏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无论是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还会涉嫌犯罪。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原标题:夏季行动丨摊上事了!出借银行卡获利400元,被拘15日罚款1万)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肖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