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优化三亚市个人住房贷款中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三府办函〔2023〕1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为更好满足三亚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三亚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原标题:三亚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责任编辑:谢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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